花廊 梅林《逢君》小说全文免费阅读

小说:逢君 小说:宫斗宅斗 作者:昨日枕清风 角色:花廊 梅林 简介:【前期追妻+后期追夫】黎郑两国和亲,魏凝嫁与黎国世子陈辰慕,婚后相敬如宾,但感情平淡。魏凝身体孱弱,时常生病,在陈辰慕一次外出征战时病发,陈辰慕回来之后只看到气息全无的魏凝,却不知老道士用计换走了魏凝的“尸体”,三年后,二人重新在凤尾城相遇,但却因为魏凝害怕自己不久于人世而分开。后来锦州城相遇,魏凝再次拒绝了陈辰慕。直到听闻黎国出事,陈辰慕身受重伤,于是魏凝不顾一切回到陈辰慕身边,开启了追夫日常。 逢君

《逢君》第3章 再遇免费阅读

新的生活还没展开,眼下,我却被一件更为重要的事给难住了,我和老道士的生活遇到了更大的难题,那就是——没钱。

老道士说我走后的这几年,他一直过得很是节俭,尽管如此,生活还是颇为艰难。更别提我回来之后花了不少钱在买药材上(因为有些药山上采不到,便只好买)。

加上前些日子给我买棺材亏了不少钱,现在他已经没钱养活我了。又说到自己年纪渐长,体力不佳云云。换而言之,我得自己想办法养家糊口。

十六岁以前,我一直住在暮梨山上为娘亲守灵,那时郑国的国君,齐渊君,还尚且记得有我这个女儿,那时我与老道士便是由他派人送些银两、物品来生活。后来到黎国之后,当了世子妃,我也用不着担心钱财的事,因黎国富庶,国库充裕,而陈辰慕一向都不是小气的人,吃穿用度自然也是最好的。

是以,我长到二十三岁,第一次担心生计问题。

但现在,我已经“离世”。自然无法像从前那样无所顾忌,便也只好自己想办法维持生计。

和老道士商量之后,他认为我能够拿得出手的东西便只有字、画两样,再不然就得找个有钱的夫君嫁了。说着还一边懊悔,当初离开为什么没有顺手拿些值钱的东西。

我否决了他的第二个想法,因为这比我赚钱养活自己和他还要难,首先,找个夫君嫁了,这都是很大的问题,更别说还要加上有钱二字,更是难上加难。

说到赚钱,就不得不说到说到暮梨山所在的位置。

暮梨山,在郑国境内一座名叫凤尾城的小城内,这里不大,但它是郑国和黎国来往商人和行人的必经之路,人员复杂。这里也叫百花城,听说这里的花品种最为繁多,颜色也最丰富,是座远近闻名的小城。

因它这样的称呼,这座小城为了凸显自己的特色,颇有不择手段之嫌。首先便是这里人人头上都戴花,将一小束好看的花枝修建好,直接当簪子插在头上。无论男女老少,毫无禁忌,是以区分当地人并不算太难。

其次便是这城中到处都是花圃,门户前插花,店铺也插花,总之就是到处都有花,整个城镇都被笼罩在五颜六色的花里。我还从未听说有哪个地方的喜好和特色如此突出。

在这样一座爱花的城镇,试问还有什么能比和花有关的生意更赚钱呢?至少一开始我是这样想的。

于是我便开始利用自己画画的才能赚钱,替人画些衣服首饰的花样。一开始这项生意进行地很是艰难,一个不起眼的小摊实在很难引起大家的注意。

后来我出门做生意时把老道士捎上,让他替我吆喝,生意这才好点,大概是凤尾城的人终于注意到这个不起眼的小摊上的花样比较新鲜独特,画工也不错,于是我的生意逐渐好了起来。

但是好景不长,我的花样流出之后,被很多同行无情又勤奋地抄袭,市面上渐渐到处可见。而我创作的速度跟不上大家抄袭的速度,到后来,这门生意也门可罗雀。

况且,自己摆摊做生意实在太过辛苦,这样不利于我的身体恢复和休养,老道士便做主暂停了买卖。好在此时我们也赚到了些钱,足以应对接下来一段时间的支出。于是我又开始了在山上冥思苦想赚钱的方法。

想了一段时间后,还是觉得替人设计花样确实是很不错的赚钱方法,但是我这样一个人微言轻的小摊主太容易被挤兑了。于是我改变了路数,将设计好的花样拿到城中的衣裳铺子里变卖,收入倒也可观。

我常常去城中那个叫做“春花颂”的店铺,渐渐地也和老板熟悉起来,便与他签订了契约,商量好送过来的时间。这样我就不必每日山上山下来回跑了。只偶尔出去采风的时候,顺带把花样送过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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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尾城的女子最近很流行一种面巾,就是将普通面巾的两端系在两个步摇上,然后插在头发上。这样面巾上的花朵看起来鲜艳欲滴,也衬得人娇俏起来。

头上的步摇能起到装饰的作用,加上面巾戴在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很受不适宜抛头露面的闺中少女们的喜爱。发展到后来,渐渐成了一种风尚,城中戴面巾的人多了起来,男男女女都有。

这对我来说,无疑是很好的遮盖容貌的方法。老道士之前和我说起,虽然凤尾城离都城较远,耳目较少,但是我的身份毕竟比较敏感,还是小心为上。是以,此前出门我一直戴着帷帽。

但这个帷帽也有不好的地方,比如夏天出门,太过闷热,因为这个帷帽将我遮得很严实,长度几乎到小腿。虽然在凤尾城这不是什么很奇怪的装扮,但是出门总是不便。

有了面巾,以后出门就不用戴着帷帽了。

就这样,在山上种种菜,偶尔兴起便下山采风,顺便赚钱,日子倒过得也快。

至于老道士,大多时间都在山上,研究他的那些瓶瓶罐罐,还有我的药方。虽然我现在身体渐渐恢复,但是药浴和苦药却也还是断不了。

要说他的药还真是很有效,不仅救活了我这个两只脚都踏进棺材的人,还治好了一些我意想不到的问题。比如从前我各种药喝得很多,导致我味觉始终不是很灵敏,但是回到暮梨山后,倒是好了不少。

在这之余,他也会给自己找点乐子,譬如我。

看到我带着面巾下山,就在我悠悠地身后说:“原本想着靠你这出众的容貌,虽然比起那些小姑娘老了点,但是长得这么好,按理来说,找夫君不会太难。但是你这整天把脸盖住,哪家的公子能看见?”说完,还要一边摇头,“唉,这下可真是难喽。”

我无视他的话,只问:“既然你医术这么好,都能把我这个“死人”救活,为什么当初不行医?”

他抬手抄起他的酒壶,打开喝了一口,不讲究地用衣袖把嘴巴擦了一下说:“我再说一遍,你当初还没有死,只是那些个庸医看到你没了气息,以为你死了。不过我要是来得再晚一时半刻,兴许你真的会死也说不定。至于行医,更是胡闹,我又不是医者,我的医术也是刚学的。这不,在你身上试验,现在看来,没出大问题。”

听他说完,我感到后脊发凉,但又想到,我原本那副身体也已经病入膏肓,再糟也糟不到哪儿去。这样一想,好像也没什么,一下又接受了现实。

凤尾城有一个最为出名的花廊,那里花的种类很齐全,各式各样,应有尽有。于是那里变成了我采风常去的地方,偶尔兴起也会在那里作作画。

我到杂货铺买了一个方便携带的画架,又定做了一个工具箱。这样出门的时候就可以挎在身上,需要的时候也能方便作画。

但是到了冬天以后,我便很少出门了,因为偶尔雪下得大,山路容易被封住,老道士也不太放心,于是便只能窝在山上。然而这部分时间倒也并非无事可做,譬如前些日子,替娘亲抄了好些佛经。

这些日子,又想起之前有好些花样,是我自己挺喜欢的,便不想把它卖出去。刚好我做衣服的技能,在黎国那段时间内培养得很好,做起来得心应手。一时兴起,便给自己做了好些衣裳。至少到明年夏日,我都不会缺好看的衣服穿了。

十一月十六这天早上,做完衣服,雪刚好停了。我又兴致勃勃地把所有衣服都试了一遍,试完,突然觉得这双手缺了点什么。突然想起之前用凤仙花做了好些蔻丹,便找出来在自己指甲上试了一下,自觉十分不错,心情也跟着畅快起来。

老道士说凤尾城的梅花开得比其他地方早很多,算算日子,现在已经开了。又说起凤尾城实在是个适宜赏花的地方,一年四季都不缺好看的花。话没说完,我已经起身收拾东西准备去花廊赏花了。

这个花廊的设计实在深得我心,说是花廊,其实远远不止。除却花廊,那一处旁边有湖,夏日可以乘舟赏荷,冬日可以在亭中赏雪,从跃然亭走进去,有一条小道种满了梨花,春日里很是好看。而小道的尽头通往一大片梅林。

若是来此处闲逛,怕是可以逛上一天。但今天,我是专门过来赏梅,便一路直往梅林。这一处梅林实在够大,恰好我认路的本事不佳,便在里面绕了好几圈。

今天雪虽然停了,但是还有些积雪,加上天气寒冷。因此,来此处的人并不多。这也意味着我无法施展自己请人问路的本领,无奈之下,决定先不管迷路的事。径直走到一棵大梅树下,支起画架,坐在一旁的石头上,开始作画。

我画得正入迷,猝不及防间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倒是把我吓了一大跳,只听那个声音说:“姑娘,这蔻丹染得真是不错,配上你这白嫩如玉的双手,倒是与这雪天红梅极为相称,应景得很。”

我转头看过去,是一个老妇人,戴了头巾,头发上应该是插着刚刚摘的红梅。我立刻站起来,扶她在一旁的石头上坐下,“老夫人请坐,这石头还算平整,我方才用帕子擦了。”说着,自己也在一旁坐下,刚要开口,她又抚了抚我的帷帽,说:“这可是你自己做的?真真是手巧,这颜色也染得好。”

她说的是我前些日子新做的帷帽,大概是在凤尾城呆久了,我也会开始嫌白色太过寡淡,便用染料画出一朵朵花,又将它们拓在上面,效果倒是出人意料得好。既不会遮挡视线,又能够戴着出门。

“前些日子,在家中无聊,便做了这些,哄自己开心罢了。”刚刚作画,我把帷帽的前面掀起来了,刚好可以看到我的衣服。我看见她又望着我的衣服,便补充道:“这衣服也是当时一并做的,能比在店里买省些钱。”

听完我的话,她好似并没有反应,只是一直望着我,像陷入了沉思。好半天,才抬头对我说:“姑娘莫怪我这老妇人多事,只是今日看到你,倒让我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我当年也是很爱美,时常做些衣裳首饰给自己打扮。”

我和这位老夫人一见如故,听她说了许多以前的事。原来她本是齐国人氏,只因夫君去打仗后,一去不回,她便守着和夫君的约定,辗转各地找了他许多年,用了大半辈子走遍各国,寻找他的踪迹。

但是都一无所获,后来她找不动了,偶然来到凤尾城,因为很喜欢这里,便打算留在这里度过余生。

“今日能在这里遇见你,实是有缘,姑娘,我要多谢你,让我想起了年轻的自己。”说完,她便和我告别,我本欲送她回去,但是她只说自己还很硬朗,又看到我画架上的画只画了一半,连连推辞,转身走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想到她说到自己,为何终其一生寻找一人:我见过这世上的很多人,但想记在心里的,只有那个人。

是啊,世上之人何其多,但是能被记在心里的,又有多少呢?能够相互惦记的,又有多少人?

看着她的背影,我回不过神来,直到她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雪地的尽头。我转过身来,看着自己作了一半的画,突然失去了兴致,一时间,心烦意乱,在雪地里狠狠地跺了几脚,还是不解烦,便打算把画架上的画拿起来撕掉。

谁知我刚刚把画撕开一个口子,就听到后面传来一声咳嗽,有人开口说:“姑娘,何必将这好好的画撕毁。我家主子想借姑娘的画一观,不知可否?”

听到这个声音,我感觉自己全身都被定住了,动弹不得,浑身僵硬得很,整个人就像木桩子一样被钉在原地。

直到身后那个熟悉的声音又说了一声:“姑娘?,在下知道这个举动很唐突,我们一行只是路过,过来打扰你,只是想借画一观,绝无他意。”

我这才反应过来。急忙把自己的帷帽放下来,一边还在心里庆幸自己今天戴的帷帽很长,能够很好地遮住我的身形,他应该认不出来。

想到自己这么久不出声,反而会让人起疑,于是鼓起劲,立刻转过身去,倒把刚想走近点的李毅吓了一大跳。他定了定神,又把刚刚的话说了一遍。

我看到他们一行大概有五个人。事到如今,我就只好拿出之前在茶楼和戏台看戏学到的本领了,死马当活马医吧!我尽可能改变了自己的声音,把嗓音压低,回答道:“有何不可,只是小女子的画技拙劣,倒是要让各位公子见笑了。”

我话音刚落,就看到几步开外的陈辰慕在我出口的同时,立刻把目光看向我。我心里咯噔一声,难道他发现了?

不能啊,从前我每次捉弄老道士,他都没发现是我,还说我有这等天赋,不去登台演戏真是可惜。按理来说,我这声音变化这么大,不应该知道,难道是因为我学的是春风阁莺莺姑娘的声音,这声音太动听,把他惊艳住了?

好在他只看了一会,就没再看我了,不然我的心脏就要被吓得跳出来了。不过我怎么感觉此次见到他,好像很陌生,到底是哪里变了?

我还没想清楚,陈辰慕那个跳脱的李侍卫又突然用手在我帷帽前面挥了一下,打断了我的思路,差点把我吓着。

“姑娘,唐突了,但是你的画,还没给在下。”李毅用审视的目光,好奇地看着我。我又忍不住开始庆幸我的帷帽不至于让他看清我的脸。

然后一边忍不住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这都能忘记?本来就很不对劲了,万一再被他们看出什么,后果不堪设想,笨死算了!!

我转身把画拿给李毅,一边说:“请。”在陈辰慕面前,话能少说就少说吧。

李毅拿给陈辰慕,他接过来,看着我画了一半的红梅,低着头,面无表情,沉默不语。过了一会会,又把画递给李毅,示意他还给我,顺便看了我一眼,道了声“多谢姑娘”,便转身走了。他身后几人,向我抱拳行了一礼,也跟着走了。

李毅把画还给我,再三道谢,然后急忙追上队伍。

直到那几个黑色的背影转头消失在密密的梅林中,我才回过神来,重重的舒了一口气,想着今日可能是出行不宜,还是早早回去为好。

等我收拾好东西,转身想要出去的时候,忽然想到,之前迷路的事。话说我进入这片梅林之后就开始迷路了,那我现在要怎么回去?之前明明有两次可以问路的机会,都被我错过了。

看来今天果然是不宜出门,且不说我与陈辰慕本来是不可能再见的,就算他来到郑国,要在郑国这么大的地盘上遇到也是很不容易的事。

但事实证明,只要运气不好,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现在我只希望自己不会在这里绕路绕到天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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