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少的私宠:娇妻难求(李牧龙总)小说在哪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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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帝少的私宠:娇妻难求 小说:现代言情 作者:李牧 角色:李牧龙总 简介:“就算这世上只剩下你一个男人,我也不可能会看得上你,更不可能会喜欢你!”“你就是一坨扶不起的烂泥,就跟你们龙家一样,永远都只能被别人踩在脚底下!”十年前,盛之夏残忍的在龙驰心口刺下最锋利的一刀
十年后,他权倾天下、富可敌国,一纸婚书,她落入他的魔掌,从此被他玩弄于股掌
他娶她,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恨!一切都根源于十年前龙家的那场变故
而他不知道的是,这些年,她一直在他身旁,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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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神!:删评 我真没想当救世主啊:我想跟你们说,这本书我tm吹爆。除去你们以为的毒点,我觉得不值一提,你们觉得的爽点,我每个都get到之外,我吹这本书最大的理由是……我也曾经想写一本这样的书。起因大概是忘了。大概就是看了一堆美国科幻末日片,尤其是外星人的那种之后,深深为编剧的NC程度震惊到了。然后我就想写一本比较正经的外星人末日小说。首先不能是现代。如果是现代,外星人对于地球人来说根本上就是吊打,再怎么开挂也没有办法,除非直接从科幻体系拉到魔法体系。其次,就算在未来,外星人对于地球人来说应该也有着比较大的技术代差,让外星人吊打地球人没有问题。否则这本小说它就变成了星际争霸题材的了。那怎么办呢?怎么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给地球人开挂到从被外星人吊打,到能勉强给外星人回手,再到跟外星人五五开,甚至到最后能够吊打外星人呢?我寻思了很久,终于想出一个自认为无比牛逼的创意————没错,就是跟作者你一样!在人类文明里设定一个能够往返穿越回以往千年时空的特殊角色,将未来的东西不断地搬回现在,并因而对下流时空造成影响,将未来未能完成的科技搬到现在,再给其千年的时光将其完成,用这循环的千年不断地攀登科技树,直到战胜末日!完成了背景的设定后,我开始寻思怎么给这个设定填充框架,让它能够变成一本小说。首先是背景设定如何实现。主角凭什么能够穿越回时空?这个玩意儿我只能让它强行当成设定。无他,我学的越多,越是知道时空穿越是真的实现不了,人最多只能前往未来,无法前往过去,更不可能像主角这样随便来回。其次是主角设定。主角应该是怎么样的人呢?写大公无私的圣人也不是不行。能够快速的进入剧情,但我就是不想写。我想写一个平凡人,一步步觉悟,从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的俗人,到一肩担起古今愁的伟人。无他,因为我就是想写这样一个高逼格的故事。那么问题来了,我该怎么样设定,才能让主角合情合理的走向我想要他走的道路,成为一个伟大的人,而不是一个只是很有钱的大富豪呢?主角身为一个现代人,千年后的危机实际完全与他无关,又该怎么样设定让主角能够对千年后的人产生共情,并且能够为此奋斗终身呢?就算解决了以上两个问题,那么,我设定的一个普通人主角,他的智慧有限,又该怎么样完成自己的目的,并且能够影响千年之后?好吧,主角设定和主角道路这个设定先放在一边。反正随着我细细的思考,我发现假如我真的想比较好的写完这本书。那真的有许多的设定我无能为力。就拿另一个看似简单的方面来说,主角到底该帮搬什么东西回到现在呢?如果主角只是一个完全不关心千年后的人类的人,那他自然是什么牛逼就搬什么,最好搬回一个能建起托斯拉公司的技术,搬回能够让他正面对抗国家的军事科技,总之就是搬回能让他的欲望不断得到满足的东西。但我偏偏不是要写这样的主角,我心目中的主角应该是一个一肩担起古今愁的伟人。那这样他的搬运工作就有很多要考虑了。怎么样搬运的科技能够与当前的社会相合,不会使社会制度驾驭不住科技,在主角死后引发严重的人道危机?怎么样搬运科技不会将目前的科学研究引向歧途,使得科技树完全点歪了方向,空空浪费千年的时光?如果搬运的不仅仅是科技,连制度也要一并搬运的话,那么怎么样的制度才算是胜利的?主角的一切行为都应该是为了战胜末日而做,那些最终未能成功对抗末日的制度真的算是胜利的吗?除去主角搬什么东西之外,对于未来人类文明的设定,我发现我也是无从下手的。假如时间放在1000年后,我不相信那个时候的人类文明不能够星际殖民。那么问题来了,一个人星际殖民的人类文明,为什么非要跟外星人拼个你死我活?虽然母星好像很重要的样子,但是生死危机之前,也没有过于矜持的必要,就算不能够像流浪地球一样带着地球一起走,那也应该足够搭建起所以携带整个人类文明人口的太空航行器,为什么就不能够避其锋芒那去其他星系发展呢?然后地球在宇宙空间分布上也是一个穷疙瘩,凭什么外星人就这么敏锐地直奔地球而来,不干掉地球人誓不罢休呢?等等等等。思考的越多,我觉得自己完成这本书的希望越是渺茫。果不其然,在不知道第几次补充设定稿无果后,我就把这本书的脑洞丢在脑后了。从此我就放弃了一个感觉能在科幻设定脑洞上不输于人,说不准能让我与刘慈欣肩并肩的机会。真是深感遗憾。在我都不知道将那个脑洞丢到哪里的时候,我忽然看见了作者他写的书。妈耶!!居然有人写了一个跟我脑洞好像的书,必须得看!那些被人诟病的前69章,身为一个曾经也想写这样类似一本书的云作者,我认为实际上十分的必要,没有这些前面的铺垫,主角就并没有完成一个从普通人到伟人的觉悟进程,这样的故事过于空洞。然后,随着看书进度的不断进发,我心目中的震惊与对作者的敬仰也是不断地攀升。音乐改变未来,妈耶,我怎么没有想到!艺术的力量,就应该是这样伟大的!《狂人猜想集》,那些主角注定无法在当代完成的科技,居然能够通过这样的方式留下,厉害!压缩了太阳系的膜,人类文明为什么不干脆开溜的设定有了!……不知不觉间,通读全书后,感觉作者对于这个脑洞的完善度远在我之上,尽管还有一些设定上的坑感觉还没填,但必须说,作者已经开始写了,而且写得像模像样了!对于这样一个难的题材,能写这么多字,已经足够让我敬仰了。最后再说一句,这本《我真没想当救世主啊》,我tm吹爆! 刺客猎人:如果可以想打六星。遗憾作者搞实体去了。打动人心的书。 帝少的私宠:娇妻难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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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的女人你也敢动(5)


  凌风把盛之夏送回盛家别墅,特意嘱咐了下,别忘了明晚的宴会。

  盛家恢复了点生机,杨雪晴在厨房忙碌着。

  这段时间因为公司的事,连家里的阿姨都辞退了,得杨雪晴自己去做饭。

  盛天明脸色不错,看起来今天的谈判应该进展的比较顺利。

  盛之青把她拉到书房,心情有点沉重,“姐,你是不是答应龙驰什么事了?他怎么会突然愿意帮我们了?”

  盛之夏对这样的问题,有点难为情,不知道该怎么去回答。

  “我没答应他什么,我跟他,我们在高中是校友,你也知道的,也许是看在校友的份上吧?”

  “校友?”盛之青比她小两岁,她上高中时,他还在念初二,等他上高中时,龙驰已经毕业,但他还是听同学提过,盛之夏曾经辱骂过龙驰。

  所以,他才会把这次亿盛的危机跟龙驰联系到一起去,如果说有人想暗中搞垮他们,而他们竟然一点都查不到,能有这本事的,除了龙氏再无其他。

  “是的,校友,之青,你别想那么多,龙驰已经答应了要投资,亿盛很快就会起来,你放心。”

  盛之青确信,只要有龙驰的加盟,亿盛会比之前更好,就是怕委屈了自己的姐姐。

  亿盛的危机早几年前就开始了,龙驰的小动作不过是加速了亿盛走向破产的进程而已,现在他能加入,不只是能让亿盛起死回生,更能带来一个崭新的局面,重新稳固亿盛在房地产行业的地位。

  吃晚饭时,盛家难得有了一点欢声笑语,危机解除了,大家都期盼着更加美好的未来。

  第二天是周六,休息日。

  盛天明和盛之青都没有闲着,一早就去了公司,今天要跟公司的股东一起开会,商讨跟龙氏合作的一些细节。

  盛之夏答应过凌风,要陪他去参加晚宴,作为盛家的大小姐,她曾经跟着盛天明参加过不少的宴会,并不缺礼服,为了能跟凌风的服装搭配好,她特意给自己挑了一套白色镶金边的晚礼服。

  傍晚时分,凌风来到盛家。

  杨雪晴在一次宴会上见过凌风,知道他是东财的太子爷,心里猜测着他跟盛之夏的关系。

  这几年,盛家虽然大不如前,还是不乏豪门子弟上门来提亲,盛之夏看都不看一眼就直接回绝了。

  今天见到凌风,杨雪晴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要说起来,凌家在N城的势力不小,虽然没法跟龙氏比,在金融行业也是排前几位的,要是能跟他们家联姻,对亿盛来说,就是如虎添翼。

  凌风很懂礼貌,手中还拿了礼品,“阿姨你好,我是凌风。”

  杨雪晴接过礼品,笑眯眯的打量着他,凌风长着一张无可挑剔的脸,加上彬彬有礼的绅士风度,让杨雪晴喜笑颜开。

  盛家真是时来运转了!不只得到了龙氏的合作,还迎来了这么一位男神!

  “夏夏!客人来了,快下来吧?”

  盛之夏打扮了下,从楼下走了下来,身穿露肩白色晚礼服,性感、白嫩的锁骨展露眼前,头发很随意的盘在脑后,戴了个水钻皇冠。

  凌风看的有点待了,这女人,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吧?

  杨雪晴一看凌风的眼神,就知道自己的外甥女有多耀眼。

  盛之夏这打扮是为了配合凌风的,她是一名形象设计师,对于着装一向都很用心。

  “你真漂亮!”凌风由衷的赞美着。

  盛之夏淡淡点了下头,表示回应。

  杨雪晴把盛之夏拉到一旁,“夏夏,你跟这位凌少是什么关系?他是不是在追求你?如果是的话,你可要把握好机会啊?”

  盛之夏忙摇头,“不是的,舅妈,你别误会,我不过是他临时的舞伴,他是我的客户,我也就帮他一个忙而已。”

  “是吗?”杨雪晴笑眯眯的,就怕自己家的孩子不懂得跟男人交往。

  凌风带着盛之夏出了门,两人一起去往宴会现场。

  晚宴是由金融网负责主办的,来的都是N城知名的金融大腕,他们都是金融网的会员,经常会有一些聚会、聚餐,大家可以互相交流,资源共享。

  车子在美丽华大酒店门口停了下来,停车场上已经摆满了豪车。

  盛之夏有点别扭,这是跟她跟龙驰曾经做过交易的地方,在这里,她跟龙驰经历了一个‘难忘’的夜晚。

  此刻,她身边站着的却是凌风!如果龙驰这个时候出现,又会怎么来羞辱她?

  盛之夏有点后悔,怎么都没问下晚宴举办的地点?要知道在这,她说什么也不会来。

  门口来来往往的客人不少,基本上每个人都带了女伴,盛之夏成了一个亮点,让男人羡慕,也让女人嫉妒。

  “请吧?”凌风很绅士的伸出一条胳膊,让盛之夏挽住他。

  这个时候想退缩已经来不及了,她不能毁了凌风的尊严!

  只好勉强伸手挽住他。

  “哟,凌少,这位是?你女朋友?真漂亮啊。”迎面走来一位男士赞美着。

  凌风很开心,也顺便赞美了下那位男士的女伴,“这位小姐也很漂亮。”

  盛之夏有点紧张,这样的场合,她真不该来,怎么就成他凌风的女朋友了?她想为自己辩驳,又觉得有点多余,只想着尽快的走进去,别让龙驰发现才好。

  不管龙驰曾经怎么羞辱她,她都不希望破坏了在他心目中的形象。

  凌风很大方的带着盛之夏上了宴会大厅,大厅里已经装饰好,中间摆放着食物和红酒,来的都是金融大佬,个个喜笑颜开的,已经开始有人端着红酒在找人聊天。

  盛之夏觉得很别扭,她不是不适应这样的宴会,而是作为凌风‘女伴’的这样一个身份,让她略显尴尬。

  她希望不要碰上龙驰,希望这场宴会早点结束。

  宴会厅顶楼的总统套房内,李牧提醒着,“龙少,宴会已经开始了。”

  龙驰眉心微蹙,这样的宴会,大部份人都会带着女伴一起,只有他,从来都是独身一人。

  他想起了盛之夏,不知道这个女人此刻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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