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剑如山海(李青山朝歌长乐)_《我有一剑如山海》精彩小说

很多朋友很喜欢《我有一剑如山海》这部奇幻玄幻风格作品,它其实是“朝歌长乐”所创作的,内容真实不注水,情感真挚不虚伪,增加了很多精彩的成分,《我有一剑如山海》内容概括:天昭昭,百里烽烟刀残阳落烬 风潇潇,黄沙凶灌袍城破如洗 路遥遥,崎路无人晓马踏水影 水滔滔,山河两袖潮枪戟旌旗 鼓声如雷震天起,高歌词一曲 繁华已去情散尽,烈酒温醉意 枯叶凉路儿郎行,忘却浮生景 腌臜泼皮莫妄语,生杀百阵里 大漠苍茫冢遍地,血染英雄衣 玉楼关外硝烟尽,魂卒为归期 年少时仗剑江湖,妄言天涯咫尺,然一路行来回头笑叹不自知,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江湖,而这个,是我心中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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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我有一剑如山海 类型:奇幻玄幻 作者:朝歌长乐 角色:李青山朝歌长乐 热门小说《我有一剑如山海》已上新,它是著名网络作者“朝歌长乐”的又一力作。剧情主要讲述的是:吴大统领就更不用说了,以前光顾着吃,左右进嘴的都是鱼肉,没什么分别。至于何少侠,连顿饱饭都不常吃到,更加分辨不出来。三人你一言我一语,讲的头头是道,见影卫进来,便拉着一起研究。叼着草根的穷奇打量半晌,觉得应是鲈鱼没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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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战诸天世界:超级老爷爷,功法大派送,成功get到我的毒点了,还有nc粉说什么只有无敌的人没有无敌的武功。怕是没搞清楚讲这些话的人都是在圆满了自身的道路后才舍弃前人法而创己法,主角那傻样够资格讲这句话吗?一星毒草不谢! 我不是天王:垃圾主角,剧毒无比 欧陆无双马友夫:没看出这小说哪里有值得9分的评价的,目前看顶多《花与剑与法兰西》的水准 我有一剑如山海

第3章 我喜欢下雨


酒楼的比武已过去半天有余,街边叫卖声依旧,人群熙熙攘攘。

百姓们就是这点好,对于发生过的事忘性极大。

天色将晚,夕阳挂在大地上烧的漫天通红。吊儿郎当的影卫叼着草根,将百十号人安排妥当后来到二楼雅间。

雅间中坐着三人,雄壮的吴大统领,便宜大皇子李青山,还有洗过澡换上大皇子送与其衣衫的何少侠何闻桂。

三人正琢磨着桌上摆的那道松果溜魚片是鲈鱼还是桂鱼。

李青山心里直犯嘀咕,他拢共也没见过几种魚,何况还片成了片儿。

吴大统领就更不用说了,以前光顾着吃,左右进嘴的都是鱼肉,没什么分别。

至于何少侠,连顿饱饭都不常吃到,更加分辨不出来。

三人你一言我一语,讲的头头是道,见影卫进来,便拉着一起研究。

叼着草根的穷奇打量半晌,觉得应是鲈鱼没跑了。

因着他喜欢吃鲈鱼,而这道菜恰巧又那么好吃,众人听后觉得有几分道理,直竖大拇指,言道还是城里人见识广,穷奇听后容光焕发,神采奕奕。

本地有种酒,自入秋时金黄小麦酿制而成。酒成淡黄色,微烈,饮后犹如黄粱一梦忘百愁,遂名黄粱。

李青山端着杯,觉着这酒却是难以入口,也不知那些个剑客为何喜好这一口,似乎但凡是有故事的地方便有酒,正如有侠客的地方便是江湖。

李青山抬头望向对坐的何少侠,想着如若自己并不是什么便宜大皇子,是不是也会成为他这样的人,只身仗剑游行千里,饥一顿饱一顿,恩一头怨一头,何处为天涯。

想到这里,便开口问向对坐之人:

“我请你喝了好酒,你也穿的像个侠客了,不知你接下来想要去哪里?亦或者,你是否想过像其他剑客一般寻一安身落脚处,当个客卿?”

何闻桂放下酒杯,望向窗外,万家灯火映在他脸上,眼神恍惚。

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讲了一个故事:

“在我们乡下,年轻人总想下山混出些名堂,不为衣锦还乡,只是想着不能白白在山里待上一辈子。

我爷爷是个铁匠,爷爷打铁时我爹便帮他烧炭,后来我爹继承了这门手艺,再后来就有了我。我爹打铁时换做我帮他烧炭,这一生仿佛一眼便能望到头。

有时候我就在琢磨,我不想将来有了娃,我打铁我娃再帮我烧炭,我不想他的一辈子也一眼便望到头。

所以我偷偷打了这柄长刀,替自己搏一搏,等将来有名头了,被哪个大户人家看上,当个闲散客卿也好。

我一直是这么想的,可是在我下山的第二年,我遇到了一个姑娘,我不知她是谁,也不知她姓名。

只是记得那天与人比武,被打断了三根肋骨,兜里还是一样得窘迫。

我独自靠在巷子里,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喜欢下雨,但并不是一开始便喜欢,至少那时并不喜欢。

我望着天,想着穷苦人家的娃是不是都像这斗大的雨点般,前赴后继的想要搏出点名堂,最后却只能融为淤泥,连个姓名都留不下。

有些时候人本就如此,被困在自己身体里,怎么都出不来,仿佛自身便是个笑话,心灰意冷,浪荡如浮萍。

是啊,谁又总愿过颠沛流离的日子。我想着是否该回家继续打铁烧炭,可就是怎么都不甘心,哪怕是死,也想去远处望一望。

倒不是什么宏伟志向,小老百姓的头顶破天也就图个酒足饭饱,冬有衣穿,夏有席盖,不去为生计发愁。

就在这时,一把伞替我遮住了滂沱大雨,我看向来处,那是一袭白衣,出尘的那种。

我摸着断处的肋骨,疼的说不出话。

接着她将伞递给我,跟着一同递过来的,还有几个馒头、一碟小菜和一壶烧酒。

似是怕我不好意思,便转身离去,我没有开口,她也是。

我拿起还温热的馒头,明明很软,却膈的人生疼。

在我们家那边,老一辈的人唱歌,歌声并不优雅,嗓音也哑的不行,可就是像锤子般一下下的往人心窝窝里凿。我靠在巷子里,喝光了整壶的酒,唱了一夜的歌。”

何闻桂拿起酒杯狠灌了几口,又继续开口道:

“这世上很大,有些人你以为还会再见,可却永远都见不到了,而有些以为会永远都见不到的人,却总会遇见。

再见她时,是在一处酒楼,人很多,我坐在靠窗边的位置,那天依旧下着雨,但并不大。酒楼里很热闹,和往常一样,充斥着刺鼻的酒糟味。

她站在人群簇拥处,鲜红的长袍,身旁还有另一位。

那天是她大喜的日子。

当地有个风俗,婚宴当天,但凡是有点富庶的人家便会在一处酒楼摆流水席,不问来处,不计吃食。

而我,恰巧是为了饭辙偶然间跑来蹭饭的那个。

鲜红的喜字晃得我眼睛生疼,没由来的鼻子发酸。

如若知道那天的主角是她,哪怕饿死,我也不会去。

也不怕你们笑话,不是不想她好,只是那饭,我咽不下去。

我起身要走,她闻声望来,认出了我,而我却不敢认她。

我们相隔不过两丈,可这两丈的距离,恍如天涯。

她叫来小二,问说有哪些拿手的吃食,都做来送与我这一桌。我没再想着离开,只是叫小二帮我拿三两个馒头,一碟小菜,还有一壶烧酒。

那天的酒,比以往都要难以入口,我知道的,我配不上她。

我不记得那天我是如何离开的酒楼,从那时开始,我拼了命的与人比武,不记得断过几根肋骨,瘸过几次腿。

也是从那时开始,我会忘记很多事,但唯一有印象的就是,我喜欢下雨。

每到下雨的时候,我便什么都不做,靠在巷子里一望就是一天。

我没有再想着去做客卿,江湖儿女,去哪里都由不得自己,既然浪荡着,总要混出个名头,至少下次遇见她时,能厚着脸去报一声名号。

哪怕,哪怕她不记得我也好。”

何少侠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只是望着窗外的万家灯火,一杯接一杯,一杯又一杯。

李青山听后百感交集,满桌的吃食此刻也没了滋味,灌了口酒,叹到众生云云恍若浮游,可即便是浮游,也都有各自的故事,说书人口中的恩怨情仇不是空穴来风,江湖儿女情长刀光剑影,即便再精彩,却总有好些个力不从心。

人力有时竭,人定胜天这种事不过是平头小老百姓说与自己听罢了。

那斗大的天,不知压垮过多少人。

这边李青山正琢磨着,忽闻身旁响起丝丝呜咽,闻声望去,只见雄壮的吴大统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端起酒杯,那叫一个声泪俱下:

“下雨这事儿咱就不掰扯了,棍少侠!咱家少不经事那会儿也如你这般,遇见了心仪的姑娘亦是未曾开口,连些许交集也谈不上,本想着或许有天能再次遇见,可当咱家衣锦还乡时,却早已物是人非。她就这么消失在茫茫人海间,只言片语都未留下。有道是同为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奶奶的,今日便借这几坛黄粱,消他娘的愁!”

说罢举起酒杯,便灌了一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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