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乱唐孤女》逍遥橙橙的小说最新章节目录,汉斯,阿飞全文免费阅读

小说:重生之乱唐孤女 小说:古代言情 作者:逍遥橙橙 简介:我来自一个大家族,我们这个家族的辉煌历史可以追溯很远,不过在最近的一百多年来,他们从不参与政治,专心经营家族事业。父亲早已对我的未来做出了安排,高中毕业就去哈佛商学院,然后再到欧洲游历一番。我不喜欢他的安排,倒是很喜欢游历,纽约、巴黎、喀布尔......下一步我打算去趟月球,地球联邦在那成立一个新国家。喀布尔成了我的最后一站。因为坏运气,我丢了小命,却又撞到一个‘好’运气,在一个乱世活了回来。 角色:汉斯,阿飞 重生之乱唐孤女

《重生之乱唐孤女》第1章 坏运气免费阅读

我全身包裹着黑色布卡罩袍,头上戴着黑色头巾,脸上蒙着黑色面罩,只露出一双黑色的眼睛。入乡随俗,虽然我是个中国人,但是我现在腰板挺得笔直、站在喀布尔大学的讲台上,正在教授中国诗词。我的面前坐着很多学生,他们按照性别自动划分成两组,那些伊斯兰男人们坐在讲台的左边,而可爱的姑娘们,她们跟我打扮的一模一样,都坐在讲台的右边,他们中间还隔着一层暗黑色的布帘。

虽然那些女孩们一个个包裹得像中国端午节的粽子,而且都是些黑色的粽子,但是我在这已经半年多了,熟悉每一双眼睛,那是一双双棕色美丽的眼睛,里面诉说着她们对中国文化的热爱,而我想提问的时候,不用费劲儿去检查她们座位上的名字,就能轻易地把她们拎起来回答问题。

我的父亲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跟我联系了,他一定对我很失望。我们是一个骄傲的家族,辉煌的历史可以追溯很远,只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近一百多年来,这个家族从不参与政治,专心致志地经营家族事业。父亲对我早就有了安排,高中毕业以后,就去哈弗商学院,完成学业之后,再到慕尼黑大学去游历一番,欧洲有我们的供应商,接着回来继承家族事业。

可我对这样的安排却提不起半点儿兴趣。也许我厌恶的只是被安排本身,只要他们坐在我面前,尽管我们是一家人,房间里面的灯光柔和温馨,沙发坐上去也很柔软舒适,可我却总感觉他们在高处,而我却只能竖着耳朵听着,一句话——我很压抑。

从小到大,他们就像影子一样盘旋在我的脑袋上方,不断对我的生活做出各种各样的安排,出发点都是为了我能有美好而成功的人生——为了这个目标,我的时间表排得很满,精细到每一分钟,就是为了把我变成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女超人:从小学到大学,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基本都是A和A+,如果出现B的话,他们会安排和我进行一次专门的谈话,找出原因不断进步;我还是一个运动健将,地球上所有的球类运动我都能打一会儿,看跟什么人打,一般人基本不是我的对手,当然除了足球;我还能歌善舞,画画......说实话,要找到我不会的玩意儿还真得花点时间。

时时陪伴我的是家务机器人。父母亲很忙,为了打理家族生意需要经常出差,我的生活里面他们的存在更像一道影子,在需要的时候,即使身在月球都不会妨碍他们出现在我面前——立体视频电话,看上去就像是一次面对面的谈话,可那都是光子打出来的。

我不时会有些困惑。在他们眼中,赚钱比我要重要多了,也许他们就不该生我,那会儿人类平均寿命已经超过了一百岁,家务机器人会安排好一切,我其实在哪儿、存不存在都没什么关系。

哈弗商学院毕业后,我没有继续学业,也没有回去继承家族事业。没有特别的原因,也许就是在学校里面跟汉斯的那次谈话——他是我大学的男朋友。那天晚上,我们坐在璀璨星空下,汉斯杵着脑袋冒出一个问题,“人活着究竟是为什么?”

如果按照预先设定的人生轨迹,我会做个生意人。我不知道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这个世界的商人已经够多了,不缺我这一个,刹那间我迷茫了。汉斯自己也搞不清楚他活着究竟是为什么,他的父母亲希望他成为一名律师。我们俩如果结婚的话应该是宇宙绝配,一个商人加上一名律师,生活伙伴外加生意伙伴,就连出差签合同都可以一起。

可我不想匆匆忙忙地去做一个生意人。做没有兴趣的事,我摇了摇头,我很为家族一百多年的基业担心,别毁在我手里。

我倒是很想四处走走,我参加了无国界教育援助组织。倒不是为了什么崇高的人生意义,主要是可以在地球上四处溜达,而且可以自食其力地溜达——做个中文老师,想去哪儿就在那里待个一年半载,跟着当地人一起生活,品尝当地美食,还受人尊敬。

这个世界上哪里还找得到这么有趣的事情。我待过很多地方,拉萨、孟买、墨西哥城、开罗......在地球上晃悠大半圈之后,我选择喀布尔作为地球上的最后一站,下一步,我打算去月国——新成立的自治区,虽然那里最多的就是从地球上流放过去的罪犯,都是些不被待见的家伙,可我还是很想去那体会一下六分之一重力的生活,听说寿命会大大延长。

今天是周末,中午我去拜访了一位酷爱中国文化的女学生。在当地,能够让女性上大学的的家庭都是有背景的,她家就在古尔罕纳宫附近,因为她的父亲是政府高官。我了解伊斯兰文化,但是待在那里着实考验我的忍耐力,一个钟头后,我找了个借口离开了。

不上课的时候我还是习惯穿着简洁的牛仔裤和T恤。把女人包成粽子只是对伊斯兰女人的要求,对于外国人,当地人还是较为开放的。我坐在梅旺德大街西边靠近东方市场的一家露天咖啡馆,全身沐浴在明媚的夏日阳光下,暖洋洋的,一个人漫无目的,手上拿着一本纸质书,面前的桌上放着一杯咖啡,看看书,发发呆,脑子里面一片空白,就这样望着人来人往。

喀布尔是一座盘踞在帕米尔高原上的城市,放眼望去,周围是绵延起伏、峥嵘险峻的山峰,这里的山光秃秃的没有植被,山顶还覆盖着皑皑白雪,触目所及,一种沧桑感油然而生。街角不远处沙希杜沙姆希拉清真寺露出四座纯白的宣礼塔和蓝色美丽的穹顶,与帕米尔高原的湛蓝天空连成一体。

我很喜欢这里,慢节奏的生活,如果不是急于想去月球体验那些新鲜玩意儿,我考虑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人生就像是场马拉松赛跑,可我好像在前半程跑得太快了,我累了,就想放慢脚步慢慢走,为什么一定要跑在前面呢?

可我心里总觉得空空的。也许我在思恋汉斯,我们已经分开好几年了,他现在应该在商务旅行途中,惬意地躺在商务舱的皮垫子上,手上拿着华尔街日报正读得津津有味,右边隔板上放着一杯冒着气泡的法国香槟,身穿藏青色制服、美丽殷勤的空姐不时还要上来给他递上一块热毛巾......

旁边的酒吧传来闹哄哄的喧哗,我有些惊诧地循声望过去。这可不多见,这里的人们含蓄而有礼貌,一群当地年轻人推搡着一个美国人走出酒吧,美国人旁边还有一个年纪只有十来岁的当地女孩。

跟在地球上其他地方不一样,来喀布尔旅游的美国人从来都很低调,只要不出声他们还是很安全的。那个美国人让我想起了汉斯,他也是一头红发,身上淡蓝色休闲衬衫被弄得乱糟糟的,看上去很是狼狈,我走了过去,打算搞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跟旁边一个伊斯兰小伙搭讪,他还算友好,三言两语、连比带划,终于把这个故事给吃瓜群众讲明白了。那就是个酒吧姑娘,身材曲线玲珑,美国人请她喝一杯,接着也许是酒精上头,美国人把她搂在怀中吻了她。

要命,这可是个伊斯兰国家。我挤了过去,制止住那些情绪激动的年轻人,其实都是些在附近混迹的阿飞,八成想凑个热闹从美国人身上捞一笔。

如果花钱就能解决问题,为什么不呢?我自告奋勇地充当了他们之间的桥梁,领头的混混却很认真,“这个美国人冒犯了我们的姑娘,我们要处死他。”

我好言劝说他,“他只是个游客,不清楚这里的规矩,古兰经里面说过要宽容异教徒,”

年轻人咬了咬嘴唇,有点为难,他转过头去,跟身后那些年轻人商量起来,他们觉得应该让美国人为这个轻浮的罪行付出代价,但是他们意见各不相同,有的人想要把美国人狠狠地揍一顿,有的人想把美国人给阉了,还有的,当然是大多数,希望美国人能够赔偿损失。

我告诉那个美国人这群年轻人的要求,当然是用熟悉的带着美式口音的英语,“哥们儿,这里没有法律,人们都用古兰经解决问题。他们有不同的意见——被干掉,被揍一顿,被阉了,赔钱,你喜欢哪种?”

美国人看上去很吃惊,“就吻了她一下就要我的命!天哪,”

我的眼睛眨了眨,“在地球上,除了这,你吻谁都不会把小命丢了,可这,” 我没说下去,入乡随俗,我能够理解,那个看上去还没成年的姑娘以后估计嫁不出去,我没跟他继续胡扯浪费时间,“怎么样,干脆点,你选哪一种?”

年轻人围住他,一双双眼睛盯着他,一双双拳头等待着。

美国人耸了耸肩肩膀,“当然选美钞,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我转头问那个领头的年轻人,“多少钱你们觉得能够宽恕他?”

伊斯兰人有个优点,他们从不贪婪,尤其是喀布尔,这是个贫穷了几百年的地方,“他有一百美元吗?”年轻人们终于商量好了。

美国人松了一口气,他从衬衫口袋里面掏出了几张二十元的钞票,又四处摸索了一番,最后,他凑满了一百元,递了过去。

那伙年轻人散了。

我还没来得及跟他再见,美国人递了一张名片过来,上面写着:

亚当.奥古斯托.波诺兰

诗人——游客——记者

看样子这是个有趣的人,除了碰到漂亮女孩有点把持不住,我笑了笑,“我在喀布尔大学教授中国诗词,”

他若有所思,“我得谢谢你,一起吃个晚饭,我住在喀布尔酒店,那里的菜还不错,”

我接受了他的邀请,不过我们就在附近找了个当地人喜爱的饭馆。我们品尝了喀布尔有名的抓饭、烤羊排以及夏天最流行的黄瓜汤。

这个亚当居然还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惩罚,“ 我给她买了一杯啤酒,接着我们一起聊得很开心,我以为......”

“你以为,你这么做在北美完全没问题,可在这里不行。” 我抿了一口当地的生啤,“那是个酒吧女孩,你花点钱就可以把她带走,找个没人的地方,没问题,但是,你不能当着那么多人吻她——这样会毁了她的名誉,你不能娶她,她以后嫁给谁?”

“可他们怎么能够因为这么小的一个错误,而且是因为不了解这里的风俗犯的错,就打算处死一个外国人,甚至不经过法律程序......这也太随便了。”

我叹了一口气,“这里根本就没有法律,他们的法律就是古兰经,而且,在他们看来,这就不是小错。” 我接着说,“你明白吗?这里不是美国,你不能把那套直接拿过来用,这样你会死得很快。”

“这里每年都会有一半以上的外国人直接消失——消失,你明白吗?没有法律,警察不会管!”

他那充满着不切实际的先见之明的脑袋瓜终于开了点窍,“嗯,我想还是早点离开这比较安全,不然我这条小命也许莫名其妙就要弄没了。”

一群人从饭馆外面像潮水般涌了进来,这回不是那帮年轻人,哦,不对,那个领头的小伙在里面,他躲在一位中年男人后面,中年男人怒不可遏地朝我们走来。

我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刚才我们才调侃过的,“这里每年都会有一半以上的外国人直接消失,” 我全身缩了缩,努力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毕竟不是我干的,不是吗?

对面亚当的那头红发实在太明显。他的脑袋在这个饭馆里面,不,就是在这条街上都是独一无二的。几乎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我和红头发的亚当像小鸡一样被捉了出去,很快就晕了过去,失去了意识。

当我再次苏醒过来的时候,脑袋疼得发麻,我猜想自己的脑壳肯定是被狠狠地敲了一下,闭着眼睛都能感受到那个地方肿着一个大包,我的脖子酸麻,躺在冰冷的地上,浑身哆嗦起来。

一声悠长的狼嚎传来,我一惊,睁开眼睛,周围一片黑暗,阴冷的月光下,帕米尔高原那险峻山峰显出层层叠叠的剪影,我身上捆着绳索,捆得很紧,我想不花点时间怕是挣脱不出来。

我抽了抽鼻翼,闻到一股血腥味,我的脚蹭了蹭,终于翻了个身,这才发现亚当就躺在我身旁,他的身上也捆着绳索。“亚当,” 我叫了他几声,可他却没什么反应,一动不动。

寒冷的山风呼啸着,可那抹血腥味依然很浓,我几乎要呕出来,我试着伸腿蹬了他一下,他的身体僵硬,仍旧一动不动。

我这才发现,他的头——没了。

无穷无尽的恐惧向我袭来,我清楚地意识到死神就在我的头顶盘桓,弄不好我的小命会随亚当而去。我来不及解开胳膊上的绳索,努力尝试站了起来,冲着四野望去,希望能够找到一抹灯光,只要找到人,我就能活下去。

四野茫茫,对于一个外国人来说,这里哪个方向都没啥区别。我闭上眼睛,仔细想了想,喀布尔在北边,我睁开眼睛试图从天上能把北极星找出来。

可我却听到了浓重的喘息声,很近,我慌忙低下头,月光下,面前站着一头狼,它身材健壮,脖颈间的毛发就像钢针一样直立,那双刀锥似的眼睛在月光下发着绿色的荧光。它伸长脖子,一声长啸,向我扑了上来。